晴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晴隆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关于印发<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省级统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黔财发〔2025〕67号),下达晴隆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共计5080万元(其中:省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4580万元,州级统筹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500万元)。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意见》(厅字〔2021〕10号)、《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乡振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6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呈报了《晴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晴隆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报告》(晴农呈〔2025〕42号)。经晴隆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对晴隆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立项(资金5080万元)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立项实施晴隆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16个项目(资金5080万元)。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5年7月1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涉及县直部门配合,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各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及时按程序送审批复、组织实施。
附件:晴隆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立项表
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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