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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语音解读】关于《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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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解读】


为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文明与环保,晴隆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5年至2027年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作出了禁限放规定。

一、禁放区域

重点保护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如历史建筑、古迹等文化遗产周边。

交通枢纽: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燃气站及其安全范围内。

公共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养)老院。

特殊设施周边: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县气象局、第三中学周边安全区域。

重点防火区域:山林、草原等易引发火灾的区域。

人员密集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图书馆、文化馆、商贸集市、旅游景区、娱乐场所。

其他区域:其他重点消防区域。

政策说明:上述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活动需经县公安局许可后方可进行。 

二、限放区域

范围:除禁放区域外的县城建成区,具体包括东北社区、中心社区、南街社区、五里社区、蔡家社区、许家庄靠县城方向以内、阿妹戚托小镇。

政策说明:根据《晴隆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方案》,需要启动环境空气质量应急响应时,管控区域将临时扩大禁放范围。

三、禁限放时间

允许燃放时段:限放区域内,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元宵节和2026年至 2027年元旦节。

    禁止燃放时段:限放区域内除上述日期外的其他时间。

政策说明:需严格按照规定日期燃放,避免违规。

四、注意事项

    政府职责: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将加强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及燃放的全链条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违规后果:违反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公众配合:市民需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节日安全与环境质量。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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