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全县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多,给安全生产带来的次生灾害风险增高。各乡镇(街道)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时刻关注极端气象信息和地质灾害情况,深刻吸取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工贸、危险废物、电力、文化旅游、烟花爆竹、农业农村、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基本情况,强化风险会商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对近期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如下: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精准研判安全风险点,辨识突出危险源,扎实组织做好安全风险研判,研究制定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勠力将安全风险降至可接受范围,严防安全风险失防失控进一步演化为隐患。
二、强化事故隐患治理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一是要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研究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五项工作;二是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现场实地帮扶,指导本辖区本行业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台账,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及整改有关要求。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企业,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巡查、岗位人员自查三级安全生产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及节日前后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巡查等安全生产检查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危险作业管理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一是要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在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转发或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管理第一道防线,严防盲目组织危险作业。二是要严格落实特殊时段和特殊天气危险作业提级管理规定,严格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盲板抽堵、动土、高处作业、吊装等高危作业审批和过程管理,严防危险作业不审批、风险评估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交底不全面、安全监护不到位、防护用品不穿戴、作业结束不点检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四、强化重点行业管理
(一)燃气企业要加强管道巡查和检维修,及时更换受损部件,避免高温天气导致管道破裂。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和家庭在使用燃气具时要遵守安全规定,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人走火熄气关,加强燃气胶管检查,谨防管道老化皲裂导致燃气泄漏。
(二)是施工企业要结合当地气象预警,合理安排室外作业活动,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尤其是加强特殊作业和外包管理,高温天气要落实降温解暑措施,降雨天气要落实防滑防坠措施,严格高处、临时用电、起重等高危作业审批和过程管理;驻外施工单位要关注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接到预警预报或发现异常后,要严格落实“紧急撤离”要求,严防人员被困。
(三)矿山企业要抓好汛期安全。当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地下矿山需严格落实巷道、硐室、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强化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防排水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严格执行暴雨及以上预警停产撤人要求,严防冒顶片帮、山洪倒灌和透水涌泥事故;露天矿山需加强边坡、截排洪设施巡查检查,及时疏通、修复截排洪设施淤堵、破损地段,强化边坡稳定性监测,严防边坡坍塌;尾矿库需留足调洪库容,强化截排洪设施清理疏浚工作,严防洪水漫坝。雷雨期间需做好相应的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地下矿山井上、下防雷电装置有效,防范雷击、火灾、大面积停电以及因停电导致煤矿瓦斯超限。
(四)危化企业要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下的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的通风、降温等措施,严禁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密闭压力容器长期暴晒。同时要防范雷雨天气影响,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区域防雷防静电措施,做好库房通风、降温、防潮、防湿等工作,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对忌水危化品需采取严密的防雨淋、防水淹和防潮措施,严防雷击引发燃爆、异常断电等事故。
(五)各类企业要紧盯消防安全。近期持续高温,暴雨天气频发,要做好电气线路的巡查检查,及时更换老旧线路;要加强大功率电气设备设施的通风降温,严防电器过热;要谨慎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多个大功率电器共用同一插排,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防线路过载引发电气火灾。
(六)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管控。加大网约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轮车(电动)、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行为。
五、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盯应急管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等四个阶段,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系统”,等应急体系,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一是要尽快修订完善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以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宣传教育的目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可行。二是要及时调整完善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并应适时组织应急拉练,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有效。三是要全面盘点应急保障,对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外部应急资源、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备足备齐应急物资和装备。四是要扎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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