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公共安全、扰乱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坚决守护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县委、县政府将以“零容忍”态度,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现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公开信:
一、认清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危害,坚决远离违法犯罪
一是破坏生态环境,易造成山体损毁、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引发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损害生态安全;
二是威胁生命安全,无证开采、私挖滥采无安全保障,极易发生坍塌、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酿成生命财产惨剧;
三是扰乱发展秩序,偷挖盗采造成国家资源流失,破坏公平市场环境,损害全县长远发展利益;
四是触碰法律红线,非法采矿系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二、明确法律禁止底线,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均属严厉打击范围:
1.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擅自采矿、以探代采;
2. 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矿种以及超层越界开采;
3. 以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乡村建设等名义变相盗采;
4. 擅自启封、恢复已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坑开采;
5. 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窝藏非法矿产品;
6. 为非法盗采提供场地、设备、电力、运输等便利条件;
7. 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包庇纵容非法开采行为。
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最低可处十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开采工具、设备及矿产品。我县将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三、全民参与共治共管,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打击非法盗采、保护资源环境,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
1. 自觉守法不参与: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盗采,不从事、不协助、不纵容任何涉矿违法活动。
2. 主动监督敢举报:积极提供非法盗采线索,发现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运输销售非法矿产品等行为,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举报。
3. 群防群治筑防线:乡镇、村(社区)、企业、群众协同发力,形成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格局。
全县设立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举报渠道,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快查快处,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859—7612728(县自然资源局)、0859—7613073(县公安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守护资源安全、守护生态家园、守护平安幸福,人人有责、人人受益。让我们携手同心,坚决向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说“不”,共同维护全县安全稳定、绿色发展的良好局面!
晴隆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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