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和《关于做好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93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在贵州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0家培训机构承担我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
(二)熟悉省、州、县有关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及“五类人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三)有开展培训运行必要资金保障;
(四)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发〔2019〕18号)文件规定的必须条件;
(五)培训工种设置应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就业需求;
(六)州外培训机构必须提供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备案批准通知书。
二、报名需现场提供材料
报名需现场提供的材料详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审标准》附件3;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盖章,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编辑封面、目录、页码,按照评审标准顺序装订成册。
三、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工作由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材料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8日18:00,超过时间不接收任何资料;
(四)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联系人:刘玉兰 电话:0859-7618559;
(六)注意事项:非机构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有效身份复印件、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一)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对培训过程中存在问题未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整改的;
(二)因违法违纪受相关部门查处的;
(三)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或者挂靠其他培训机构的;
(四)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
(五)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六)州外培训机构未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
(七)未经有效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
(八)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九)参加遴选会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十)参选培训机构提交遴选资料雷同的;
(十一)培训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个人征信问题的。
五、办公场所
遴选入围的培训机构在晴隆县有固定办公场,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取消培训资质。
欢迎符合培训资格要求的培训机构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公开遴选,共同为晴隆县乡村振兴工作添砖加瓦。
附件:1.《诚信办学承诺书》(装入评审资料)2.《晴隆县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装入评审资料)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审标准》。
特此公告
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